简牍 简牍实际是几种东西的总称,指的是竹简、木简、竹牍和木牍. 在纸发明以前,简牍是我国书籍的较主要形式,对后世书籍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直到今日,有关图书的名词术语、书写格式及写作方法,依然承袭了简牍时期形成的传统。 简牍是对我国古代遗存下来的写有文字的竹简与木牍的概称。用竹片写的书称“简策”,用木版(也作“板”)写的叫“版牍”。**过100字的长文,就写在简策上,不到100字的短文,便写在木版上。写在木版上的文字大多数是有关官方文书、户籍、告示、信札、遣册及图画。由于文字内容有异 竹简微雕,其称谓有别,如军事的文书叫“檄”;用于告示者称之“榜”;将信写于木版,然后再加一版叫作“检”。在检上写寄信人和收信人的姓名、地址叫作“署”---这是信封的起源。然后将两版合好捆扎,在打结的地方涂上粘土,盖上阴文印章,在粘土上出现凸起的字,这就是“封” 竹简兰亭序,使用的粘土叫“封泥”。由于写信的木版,通常只有一尺长,故信函又叫“尺牍”。笺是古代一种短小的简牍 竹简工艺品厂,是供读书者随时注释的,它系在相应的简以备参考之用。现在人们所说的笺注就是起源于此。从策、简、籍、簿、笺、札、检、椠等从竹、木字形上,都反映出简牍的制成材料。
1987年在距战国楚都十六公里的包山楚墓,发现了近三百枚简牍。
1993年在江苏东海县尹湾村出土西汉后期简牍,约四万余字,有《东海
郡吏员簿》《历谱》等,其中还有文学史上的奇芭《神乌赋》,引起了学术界
的较大兴趣。
1993年在湖北荆门郭店村楚墓出土简牍八百余枚,包括《老子》甲、乙、丙三种、《太一生水》《缁衣》《鲁穆公问子思》《穷达以时》《五行》《唐虞之道》《忠信之道》《成之闻之》《尊德义》《性自命出》《六德》等。
1996年在湖南长沙走马楼出土十余万枚三国时期吴国的简牍,其总数**过全国历代出土简牍的总和。